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徐隆林 □刘宇)“感谢检察院的重视,多次为我的事召开听证会、协调会,为我挽回了22万元损失,让我的琴行能更好地经营发展。”今年7月25日,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明星受邀向媒体记者讲述办案故事,从字里行间,记者感受到了信访案件当事人严平对朱明星的感激之情和烦心事得以圆满解决的欢快心情。
朱明星回忆,2018年年底,严平经营琴行积累了一些资金,与乐器打交道多年,他瞄准了松香松脂市场。经协商,与鄱阳县某村时任村主任程某签订了一片湿地松林采脂权租赁协议,并按协议支付了70万元意向金。
【资料图】
2019年3月和5月,严平两次带领工人准备进行松林采脂作业,都被桂某和部分村民阻拦。原来,该片松林为村集体与桂某个人共同拥有,其中,村集体占有30%,桂某个人占有70%。
屡次受阻后,严平萌生退意,遂要求程某退还意向金,但彼时程某已将部分租金用于个人投资经营,且经营失败导致资金链断裂。严平随即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
2019年7月,程某归还了48万元,剩余22万元由程某出具欠条。2020年5月13日,侦查机关以程某涉嫌合同诈骗罪移送鄱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鄱阳县检察院经审查认定,程某在签订合同时不具有非法占有严平财物的主观故意,并且具有履行合同意愿和能力,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程某收到意向金后将属于村集体的资金挪作私人使用,构成挪用资金罪。同时,告知严平诉讼权利义务,听取意见,严平当时表示和程某达成调解协议,对本案处理无异议。程某于2020年12月2日被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上诉后被维持原判。
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严平发现程某入狱,其家人不管不顾,自己的22万元损失虽然有欠条,但迟迟得不到归还。于是,严平便以案件从合同诈骗罪改变为挪用资金罪、放纵了罪犯为由,持续重复信访。
2021年,朱明星在信访室第一次见到严平,在他印象中“严平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苍老许多”。信访接待中,朱明星耐心听取了严平的申诉意见,发现严平名为对定性有异议,实则是为了追回财产损失。“眼下想解决严平的诉求,就要想办法帮助他挽回22万元损失。”找到“症结”所在,鄱阳县检察院随即成立了化解信访专案组,找到镇政府工作人员以及村集体负责人了解情况,对程某经手的账目进行了清算,查明22万元实际用于村集体建设,该村村干部、村民代表认可清算结果,但是村集体资金短缺,无力偿还。
为进一步化解严平对本案定性的误解,集合多方智慧解决资金困难。2021年11月5日,经征得严平同意,鄱阳县检察院邀请镇党委委员、人大代表、律师、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村委会负责人,将听证会搬到了案发地召开,程某家属、村民代表到场旁听。经检察官释法说理和听证员的客观评议,严平当场表示只要能够挽回损失,就息诉息访。
虽然严平认可了原案处理意见,可是损失没追回,僵局就无法打破。这时,一名听证员提出“以湿地松林生财”,为挽回22万元损失迎来转机。后经办案组成员一次次协调,村委会、松林共有权人桂某先后同意另行出租筹措资金,最终,在办案组成员推动下,成功将林地租出。半年的时间这片湿地松林已经有了稳定效益,该村委会也筹齐了22万元并归还给严平,困扰严平4年来的揪心事、烦心事终于圆满解决。
该信访积案顺利化解后,鄱阳县检察院又针对村委会财务管理混乱,存在制度不完善、村集体财产被随意处置等问题,以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加强管理、监督。
2022年芒种当天,朱明星再次来到该村委会进行回访,只见村委会小广场前公示牌上贴着村务公开事项,松林共有权人桂某主动带检察官去松林查看,并高兴地说:“松林租出去后,村集体增收,村居环境明显改善,部分村民经过培训可以采松脂拿工钱,钱包也鼓起来了。”“青山在,人未老,风景这边独好,真心希望百姓的日子越过越好!”朱明星说。
据悉,鄱阳县检察院一心为民、追赃挽损化解多年重复信访积案的做法被最高检肯定,入选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第二批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