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23-032
债券代码:113585 债券简称:寿仙转债
债券代码:113660 债券简称:寿 22 转债
(资料图片)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寿仙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赎回债券简称:寿仙转债
本次赎回债券代码:113585
赎回登记日:2023 年 6 月 5 日
赎回价格:100.992 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3 年 6 月 6 日
最后交易日:2023 年 5 月 31 日
自 2023 年 6 月 1 日起,“寿仙转债”已停止交易。
最后转股日:2023 年 6 月 5 日
截至 2023 年 6 月 1 日收市后,距离 6 月 5 日(“寿仙转债”最后转股日)
仅剩 2 个交易日,6 月 5 日为“寿仙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寿仙转债”将自 2023 年 6 月 6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寿仙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期应计利息(即 100.992 元)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
大投资损失。
“寿仙转债”已停止交易,特提醒“寿仙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股票自 2023 年 4 月
不低于本公司“寿仙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根据《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已触发“寿仙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寿仙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寿仙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寿仙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
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寿仙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款”如下: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
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自 2023 年 4 月 20 日至 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寿仙转债”当期转股价 21.64 元/股的 130%
(即 28.13 元/股),已触发“寿仙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 2023 年 6 月 5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寿仙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寿仙
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992 元/张。
其中,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2022 年 6 月 9 日至 2023 年 6 月 8 日的
票面利率为 1%;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2 年 6 月 9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
回日(2023 年 6 月 6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 362 天。
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1%*362/365=0.992 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992=100.992 元/张
(四)赎回程序
本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寿仙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寿
仙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本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3 年 6 月 6
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寿仙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本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
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3 年 6 月 6 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
人相应的“寿仙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
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
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照 21.64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赎回资金发放日前的第 3 个交易日(2023
年 6 月 1 日)起,“寿仙转债”将停止交易;2023 年 6 月 1 日起至赎回登记日(2023
年 6 月 5 日)收市前,“寿仙转债”持有人仍可按照 21.64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
股。赎回登记日(2023 年 6 月 5 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寿仙转债”将停止
转股。
自 2023 年 6 月 1 日起,“寿仙转债”已停止交易;截至 2023 年 6 月 1 日收市
后,距离 6 月 5 日(“寿仙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 2 个交易日,6 月 5 日为“寿仙
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七)摘牌
自 2023 年 6 月 6 日起,本公司的“寿仙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投资者缴纳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规定,“寿仙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
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0.992 元(含
税),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0.7936 元(税后)。上述所得税将统一由
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规定,对于持有“寿仙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可
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0.992 元(含税)。
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
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
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自 2023 年 6 月 1 日起,“寿仙转债”已停止交易;截至 2023 年 6 月 1
日收市后,距离 6 月 5 日(“寿仙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 2 个交易日,6 月 5 日
为“寿仙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特提醒“寿仙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二)投资者持有的“寿仙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
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寿仙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
易和转股,将按照 100.992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寿仙转
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因“寿仙转债”最后交易日价格(5 月 31 日收盘价为 208.609 元/张)
与赎回价格(100.992 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较大投
资损失。
“寿仙转债”已停止交易,特提醒“寿仙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7622285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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